【收益法专题】企业价值收益法中:非经营资产、负债及溢余资产、付息债务的识别与处理

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准确识别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、溢余资产及付息债务,并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。

 

常见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投资性房地产、与企业经营无关联的长期股权投资、递延所得税资产、关联方的拆借资金、委托贷款等;

 

非经营性负债主要包括非经营性借款、计提养老金、应付股利等。非经营性资产可能不产生收益,也可能产生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收益。

 

常见的溢余资产包括超过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(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减最低现金保有量之差界定为溢于资产)、交易性金融资产、未充分利用的生产用地、厂房和生产设备等闲置资产。

 

付息债务通常包括长、短期借款、应付债券等。

 

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、溢余资产及付息债务,需要结合评估目的、价值类型、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,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。

 

预付账款中的设备款项和房屋类款项操作处理:

首先我们应考虑此设备款项是否在将来的收益中预测其贡献,如已经预测,刚不应做为非经营性资产,但在营运资金中要将其剔除。同时我们根据此设备的合同考虑其后期要付款金额和预计转固时间,后期要付款金额在资本性支出中考虑,在转固后要同时考虑折旧和资本性支出的更新影响。

 

在建工程:首先我们应考虑此工程是否在将来的收益中预测其贡献,如已经预测,则不应做为非经营性资产,同时我们根据此设备的合同考虑其后期要付款金额和预计转固时间,后期要付款金额在资本性支出中考虑,在建工程在转固后要同时考虑折旧和资本性支出的更新影响。

 

应付账款中的资本性支出款项处理:应视同非经营性负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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